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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2:03:07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职责,推进社会共治。凉山州采取厘清职责边界,明确食安委及其成员单位共同职责、部门职责、管理职责、协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
一是明确了州食安委职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全州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对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行评议、考核。
二是明确了州食安委办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具体承担州食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三是食品安全共同职责。凉山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向州政府、州食安委报告食品安全工作。
四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牧、卫计、食药监、工商、质量监督、发改、教育、公安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部门职责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五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协管职责。宣传部、政法委、监察、财政、环保、城管执法等食品安全工作协管部门,按照各自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六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是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是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此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做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岗、有人、有责、有手段,确保责任落实到实处,实现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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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饿了却不想出门,很多市民会选择网上订餐。“厨房啥样看不着,谁炒的菜不知道”,网上订餐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网络餐饮单位必须持证上岗,外卖出锅两小时内必须送达。
《意见》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应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资质证明,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同时,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或提供电子链接标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送餐人员也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配备符合清洁、密闭且食品安全标准的冷藏或保温送餐设备设施。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的安全时限内。
第三方平台每季度要将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提供入网餐饮单位相关资料和交易数据,并立即报告餐饮单位所在地食药监部门,食药监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
《意见》还鼓励第三方平台公示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引导消费者强化自我保护意识。